关于2023年“申请-考核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招生报名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3 点击数:

根据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为加强对学校优势学科及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科研团队的支持,决定在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开展“申请-考核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8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申请人优先由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内的工程技术骨干或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的工程管理骨干中选拔,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在报考学科相关领域取得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申请人第二)在本专业相关期刊(不含增刊、专刊、特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或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如果尚未正式发表,须提供论文的录用通知书和版面费支付凭证)。

2.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三名)。

4.获得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

6.承担行业内重大、重点项目;或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

申请人博士入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

定向考生须由工作单位推荐;非定向考生须由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录取后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考生报名前须取得拟报考导师同意,具有招生资格导师信息电话咨询研究生学院招生办(0351-6998486/13513631794)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27-4月30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4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257室

三、网上报名流程

(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博士网报”,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并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下载报名表格

(二)报名时,认真阅读教育部公告→阅读考试承诺书→选择报考单位→填写报考信息→填写个人信息1→填写个人信息2→填写学籍学历信息→核对填报信息→生成报名号。报考人员还需下载并打印报名后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简表仅供核对信息使用,无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三)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要求为:⑴格式JPG,大小20K-100K;⑵照片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⑶上传的照片文件名称不能包含空格等特殊字符。

(四)信息核对: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因错填、漏填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考资格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2023年549:00-17:00到研究生学院(行政楼257室)提交下列材料:

(一)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

(二)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附件2)。

(三)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附件3)。

(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附件4)。

(五)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论文评议书及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单位人事、档案部门或考生毕业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本科及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并须在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工作或成果奖励证明、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八)缴纳报名费200元。

五、其他

(一)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情况不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作弊考生,学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考生认真斟酌本次考试,一旦缴费,中途由于考生方面因素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所缴报名费不能退还。

(四)应届硕士生报考本次博士生,如在入学时未能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校会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请保持关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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