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培养和激励在校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具有我校学籍的2022届毕业研究生(上半年毕业)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照《太原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字【2012】54号)。
三、评选办法
1.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进行。评选工作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单位进行。经个人申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出初选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工作部,由研究生工作部报学校审定批准;
2.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不超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8%(人数如有小数点情况须四舍五入);若按比例不足1人,可上报1人。
四、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它
1.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是加强校风建设,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培养研究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重要措施;
2. 在评选中,要全面衡量、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表彰的先进性;
3. 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5月23日前将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2022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和附件2《推荐2022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