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研究生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研究生期末考试在2024年6月24日—28日进行,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1.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规范、有序、严肃、认真的组织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研究生学院对各学院的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2. 各学院应组织相关教师做好试卷的命题、监考、阅卷、试卷分析、成绩录入以及归档等工作。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维护好考场秩序,并做好记录。
3. 各学院应加强研究生的诚信教育。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及《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杜绝各类考试违纪现象的发生。凡违反考试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为杜绝考试中利用手机作弊的行为发生,经研究决定,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考试时,凡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均认定为作弊。
二、考试各环节具体安排
1. 考核方式:除必修环节外的学位课程,原则上须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核。非学位课程可采取考试或考查形式考核。
2. 时间安排:期末考试安排在2024年6月24日—28日进行,考试时间统一为120分钟。公共课程的考试由研究生学院安排。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学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考试地点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教室。各学院请于2024年6月24日前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专业课)》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学院(格式参照附件2)。
3. 成绩录入:全部成绩必须在2024年7月5日上报结束,并将成绩单(原件)由学院统一交培养科。成绩录入权限在2024年6月24日开放,2024年7月5日关闭。
归档:公共课试卷、试卷分析报告及所有课程成绩单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存档,专业课试卷、试卷分析报告及成绩单由各学院存档。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方能参加考试,将证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接受监考教师的核查。
2.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
3.考试结束前,任何人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4.考试名单有问题的同学请于6月25日前与培养科联系。无故不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考生名单见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专业课)
研究生学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