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科学技术研究院、计划财经部、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意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报办法(试行)》(研院字[2023]20号,附件1)文件精神,启动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区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审核申报范围
1.凡取得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2025年6月30日前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生导师,均应进行招生资格申报审核。
对获得年度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此次免审。
2.审核办法第一条中所指超龄导师是指年龄在55周岁到59周岁之间的在岗导师。如需要继续招生且满足文件中超龄导师的审核条件,可向所在学位点依托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向研究生学院提出申请报告,批准后可以招生,学院负责做好其继续招生后的相关工作。
3.根据《太原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科大研字[2018]12号)和《太原科技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修订)》(科大党字[2018]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研究生导师如在上一年度出现以下行为或状况的,不得参加此次申报审核。
⑴ 违反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行为的;
⑵ 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的;
⑶ 所指导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申报审核办法、审核程序及招生资格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三、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参加审核的博士生导师需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
⑴ 项目类成果需提交立项合同书,能够反映项目的合同期、进款额度,盖科学技术研究院章;
⑵ 论文类成果需提交论文首页及由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
⑶ 获奖及专利类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书;
⑷ 专著类支撑材料需提交该专著的封面。
2.“审核表”及上述支撑材料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具体步骤如下:
⑴ 登录本人账号,在“导师遴选管理-教师扩展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上传支撑材料;
⑵ 在“导师遴选管理-招生资格申请”中填写、打印《审核表》并提交博士点学科所属学院(中心)。
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形成决议,将初审合格人员的审核表、《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会议记录加盖公章后纸版电子版报研究生学院。
3.研究生学院审核通过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列入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4.研究生学院收取材料时间为:2024年9月9-10日。
研究生学院
2024年8月27日